2007年10月23日 星期二

品牌研究 研究調查-競爭對手國品牌發展政策

藉亞洲國家多種不同的協助品牌發展模式,進而找出方法訂定我國品牌行銷策略。

南韓:傾國家之力在相關產業中建立少數品牌(三星電子、樂金電器、現代汽車)產業品牌共生 之連帶關係,可能因其中一品牌正面形象而受惠,抑或反之。

馬來西亞:焦點集中在不相關幾個產業,(普騰、香格里拉集團、YTL Corp)大品牌與國家形象聯結,但產業間無相互加強之效益。

新加坡:不同產業間建立品牌,(新加坡航空、悅榕集團、泰山石油、NOL集團、詩肯柚木),自由市場原則,每個品牌成敗操之在己。

中國大陸:大品牌發展與國家形象之連動,帶動小品牌發展。在國家經濟成長之助益下,國家形象與大品牌在市場形象提升,進而帶動有潛力之小產業。

主要發現、

一、國家角色。品牌之建立所需之龐大資源及長時間籌劃,必須以國家為中介角色與私人機關合作,獎勵制度、專家意見與品牌教育等面向相互加成。EXAcer。在2000年放棄OEM,將重心放在行銷與發展品牌,成為世界第四大品牌(在併購捷威以後成為第三大)

二、政府資助之多樣化。南韓:直接提供資金、馬來西亞:稅制、品牌宣傳資金與市場發展資金。

三、品牌建立由上到下策略。馬來西亞:國家品牌作業團隊、新加坡:BrandPact、南韓:品牌管理中心。這些團隊提供品牌顧問服務、品牌網絡和品牌資料庫給企業並推動政府、國際企業、學術專家間之資訊交流。

四、訂定清楚品牌目標及道路、品牌評量系統。若無明確目標,則會導致資源之稀釋,無法有效完成;定期之品牌檢驗系統用以確保不間斷的投資進步。

建議策略、

一、避免應用南韓策略,國家挹注過多資源,抑制中小企業,國家形象與大品牌
關係之不可分割、風險過大。EXBENQ-SIEMENS,可能讓其他消費者感
到國家形象之受損。

二、避免國家品牌價值與特定產業結合,Malaysia, Truly Asia.為馬來西亞旅遊業宣傳口號,其他產業並無因此受惠;台灣IT產業在時間的推移過程當中可能淪為次級產業,失去競爭主導地位成為配角,與國家品牌價值連結以長遠觀之亦有不妥。

三、建立成功品牌平台策略

1.國家形象應與特定之品質或優點結合,而非一些重點產業或公司。如將國家設定為一個品 牌EX:日本的高品質形象。如台灣即為創新的科技:INNOVATION IN TECHNOLOGY INNOVATIVE TECHNOLOGYTECHNOLOGYCAL INNOVATION

2.品牌發展計畫須持續進行。台灣最大的產業優點:資金效率。台灣應扮演:保護、建立自 我品牌的公司,而非創業投資者(venture capitalist)

3.讓大眾了解品牌計劃,增加私人機構之參與程度。相互了解需求,形塑建構訊息平台。以 利吸引其他資源。

4.
建立單一辦公窗口接受來自本地合國際之要求。在訊息傳遞、檔案管理與申請事宜方面給 予監督、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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